[摘要] 申请了租赁社会房源公租房的家庭,今天起可以办理租金优惠手续,最快下月可领取租赁优惠。
申请了租赁社会房源公租房的家庭,今天起可以办理租金优惠手续,最快下月可领取租赁优惠。
去年7月24日,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沈阳市开始实施租赁社会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可享受288元/月的租房补贴(租金优惠)。9月初,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申请家庭个人住房情况的审核工作,沈阳共有4887户家庭申请了公租房补贴,其中4704户家庭申请成功,通过率达96%,此后又有少数家庭通过审核。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获悉,2012年度申请租赁社会房源享受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租金优惠发放工作正在开展,拟定在3月下旬或4月份计发租金优惠。
在租赁社会房源计发公租房租金优惠的办理程序方面,已租赁社会房源的保障家庭,请于2月20日至3月12日,由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持公租房租赁合同及主申请人身份证到租赁房屋所在社区开具租住证明,并将取得社区开具的租住证明在3月14日之前上报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网上申请的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合格家庭开具的租住证明,按上述时限上报到签订公租房合同的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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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鼓励居民出租住宅
春节过后,上班族、打工族及大学生陆续返沈,冷清了很长时间的房屋租赁市场又开始热闹起来。
沈阳房产租赁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沈阳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比如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对承、租双方约束力不强,经常会发生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及转租现象。中介机构良莠不齐,恶意推高房租,吃差价及发布虚假广告,行骗现象时有发生。
沈阳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沈阳将重点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通过降低税费负担,稳定投资等举措,鼓励居民出租住宅。
近年来沈阳市房产局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包括规范租赁交易、登记、收费等行为的配套制度,推出统一的租赁合同范本,政府部门提供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的权威渠道,加强中介管理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制度,及时发布市场供需、租金变动等行情,提高租赁市场运行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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