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百姓购房成本,活跃市场,4月13日,沈阳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2012年各级别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一级区域由原来8290元/平方米调整为9470元/平方米,二级区域由原来6720元/平方米调整为7810元/平方米。这是自2011年1月之后的又一次调整
专家:上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非调控放松
对于此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上调,沈阳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为进一步降低百姓购房成本,活跃市场”,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其他补充说明。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工程管理系主任曲赜胜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上调,一定不要理解为房价要上涨,更不能理解为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放松。他表示,该标准是根据当前各区域平均房价计算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总体来看,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上调无论是对开发企业还是购房市民来说都是好事,但开发企业不要理解为房价上涨的信号,房产商也不要据此而提高房屋价格。
房产商:上调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房子会更好卖
对于沈阳市上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准备在浑南或长白岛贷款购房的何先生说,他此前看过好几个房子,其价格都超过了9000元。“一打听契税得按照豪宅交,我就犹豫了。”何先生说,毕竟自己是工薪族,两三万元的契税差价对于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字,因此最后他选择了一个8100多元的。“如果当时就出了新政,我肯定买9000多的那个楼盘了。何先生说。
沈阳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上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对于房地产商来说是好事,能够促进房屋的销售,提高房屋交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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